深圳公司工商注销办理流程与资料
在深圳,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终止经营时,需依法依规完成工商注销程序,以确保市场秩序及相关方权益。深圳公司工商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模式,二者在适用情形、流程及所需资料上存在差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简易注销
(一)适用条件
- 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
- 不存在以下情况:
-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存在股权 (投资权益) 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
-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
(二)办理流程
- 系统登录与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进入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号统一认证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 “我要申请 — 商事主体注销登记(注销企业一窗通)— 简易注销”。按系统提示输入企业相关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
- 承诺书下载与上传: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打印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若投资人为公司,则需加盖公章),再拍照上传(格式为 jpg,图片大小在 1M 以内)。承诺书需表明全体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清偿等事项负责 。
- 公示公告:上传承诺书且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 “保存并公示”。提交公示后的第 2 个自然日,系统自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 20 个自然日。在此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注销有异议,可通过系统提出 。
- 提交注销申请:公告期满 20 天且无异议的,企业可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系统提出简易注销申请。若符合全流程办理条件,可在线填写资料后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进行电子签名提交;若不符合全流程条件,需预约至窗口办理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部门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 。
(三)所需资料
-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明确承诺公司无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完毕债权债务,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 。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在申请前先进行遗失公告 。若选择全流程办理,无需交回营业执照原件,系统将自动注销电子营业执照 。
二、一般注销
(一)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 清算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 备案申请:清算组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使用法定代表人个人帐号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点击 “企业注销一窗通”,进入 “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 导航页面,找到 “清算组备案公告和债权人公告” 入口,点击办理进入 “广东政务服务网” 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 “清算组备案公告 / 债权人公告”,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企业名称,输入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申请页面发布清算组备案公告,填写清算组成立日期、注销原因、清算组办公地址、清算组联系电话等信息。若清算组成员为自然人且证件类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需点击实名;其他证件类型无需实名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并公示” 。
(二)税务注销
在完成清算组备案后,企业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 结清税款与滞纳金:整理公司税务资料,包括近三年账本、凭证、财务报表、发票及发票领购簿等,自查是否存在未申报税款、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等情况,如有则需先行结清 。
- 提交注销申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税务注销申请,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出具《清税证明》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
(三)公示清算信息
在完成税务注销后,需继续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企业注销一窗通” 平台进行债权人公告。在发布清算组备案公告流程基础上,完成清算组备案公告后,系统跳转至债权人公告信息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如公告内容需明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方式等),点击 “保存并公示”,公告期为 45 天 。
(四)提交工商注销申请
- 线上申请(全流程):公告期满 45 天后,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入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 “我要申请 — 商事主体注销登记(注销企业一窗通)— 办理”。如符合全流程办理条件,填写完注销信息提交后,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使用数字证书或银行 U 盾等进行电子签名提交 。
- 线下申请(半流程或现场办理):若不符合全流程条件,预约后经办人需带齐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预约可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指定预约平台进行 。
(五)所需资料
-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需加盖公司公章,填写公司基本信息、注销原因等 。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委托代理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
-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用以证明公司注销的合法性依据。例如,股东会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明确同意公司注销及相关清算安排 。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详细说明公司资产清算、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情况,由清算组编制并经相关方确认 。
-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证明清算组成员已依法完成备案手续 。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证明公司税务已清理完毕,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无需另行提供 。
-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即债权人公告的报纸,需能清晰显示公告内容、公告日期等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交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若营业执照遗失,需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样张 。
完成工商注销后,公司法人资格正式终止。后续还需注销公司银行账户、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等其他相关账户,并按规定处理公司印章 。在办理注销过程中,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保资料准备齐全、流程操作正确,以顺利完成公司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