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公司进行商标注册可有效保护品牌标识,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其办理流程与所需资料如下:
一、办理途径
- 自行办理
线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bj.cnipa.gov.cn),注册账号并使用数字证书,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操作时,按系统提示逐步填写商标信息、上传图样等资料,完成电子申请提交。
线下窗口申请:可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深圳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B 栋 1 层。申请人需携带齐全的申请材料,在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前往办理。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可在中国商标网 “代理机构” 一栏查询备案代理机构名单。选择代理机构时,注意查看其资质、口碑及服务经验。委托后,代理机构将协助完成从申请到后续跟进的一系列事宜。
- 办理流程
- 商标查询(非强制,但建议进行) 在申请商标注册前,通过商标局官网的商标查询系统或专业商标查询软件,查询拟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比如,若公司准备申请 “新视界科技” 商标用于科技类产品,经查询发现已有其他公司在类似产品上注册了 “新视界” 商标,此时就需重新考虑商标设计,以降低注册风险,提高成功率。
- 准备申请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商标名称、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等。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加盖公司公章,用以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商标图样: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电子版,格式为 JPEG,分辨率在 400×400 – 1500×1500 之间。若商标为黑白颜色,提供黑白图样;若指定颜色,需提交着色图样,并附黑白稿 1 份。例如,某公司的商标为彩色的卡通形象,申请时就要提交彩色图样以及一份黑白稿。 商标说明(如有必要):如果商标包含特殊元素,如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他人肖像等,需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 “商标说明” 栏详细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设计寓意等。如以公司创始人肖像作为商标,需说明肖像人与公司的关系,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 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公司公章,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等内容。
- 提交申请及缴费
自行线上提交: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按步骤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材料后,通过系统缴纳商标注册费用。目前,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为每个大类 10 个商品以内 270 元,超过 10 个商品每个加收 27 元。 自行线下窗口提交:前往深圳商标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准备好的纸质申请材料,现场缴纳费用(现金、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以窗口规定为准)。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由代理机构负责提交申请,并向申请人代收商标注册费及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根据服务内容和市场行情自行定价)。
- 形式审查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在 1 – 2 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等。若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商标局将下发《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 30 日)按要求补正并交回。例如,若申请书上公司地址填写不完整,需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
- 实质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此阶段约需 4 – 6 个月。商标局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如是否与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若商标不符合规定,将被驳回。
- 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将在《商标公告》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 3 个月。公告期间,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侵犯其权益,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例如,某公司发现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近似,可能误导公众,就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 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询领证通知,自行前往商标局或商标受理窗口领取,也可在申请时选择邮寄服务,由商标局将证书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